中国科技大学档案馆位于东校区214楼(东活广场南),统一管理学校各类档案,馆藏始于1958年,现有档案28万余卷(件),案卷排列长度1600余米。原合肥经济技术学院档案全宗于2000年并入本馆。
服务范围 | 提供利用全校形成的党群、行政、外事、教学、科研、基建综合、产品综合、声像和实物档案;提供利用财会档案;出国学生档案寄存;中英文成绩单办理;网络信息发布等。 |
服务方式 | 提供档案原件阅览、出借;提供档案复制件;编写校史、沿革;制发档案证明,函复外借查询;开展电话查询服务;举办珍贵档案陈列、专题档案展览和名人纪念馆;网上查询等。 |
开放时间 |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,其中周一、四上午8:30-10:30本馆为毕业生办理中英文成绩单。 联系电话:0551-63601181 |
借阅制度 | 一.属开放范围的档案或本人经办的档案,本校师生员工持本人证件,说明利用档案的范围和目的,即可查阅。 二.凡需利用本馆尚未开放的档案,按下列规定办理: 1.本校人员利用党群类、行政类档案,须经有关管理利用部负责人批准。查阅党政重要会议记录等重要档案或密级档案,必须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,指定专人借阅。 2.本校人员查阅非本人经办的或限制他人利用的一般科研档案、教学档案,须经课题组负责人或研究生导师同意。查阅秘密、机密级科研档案,本课题组人员须持有负责人签字的系介绍信,其他人员须经科研处批准,查阅绝密档案均须经校保密委员会负责人批准,指定专人查阅。 3.本校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须经财务部门同意。 4.校外人员利用档案,除持有正式介绍信外,还须按以上规定办理审批手续。 三.利用档案原则上只限在本馆阅览室查阅,不得借出。情况特殊,确须借出时,只限开放档案或本人经办的非密级的一般档案,时间不超过一周。其他档案一律不借出。 四.利用档案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表,归还时须经档案馆工作人员当面验收、注销。必要时还需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。 五.复制、摘抄档案,须经档案馆负责人同意。复制由档案馆统一办理,摘抄由档案馆工作人员负责核对、盖章。 |
借阅程序 |